今年4月是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其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宣传重点是“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开展这次宣传月活动,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集中体现,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客观需要。就我们长岭县而言组织和开展好宣传活动,对深入实施“工业立县、牧业兴县、开放兴县”发展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长岭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近年来,全县国税系统认真执行“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规范征管、科学管理、文明服务,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支持配合下,收入不断扩大,税收收入、征管质量不断提升,去年全县国税系统税收收入创下历史新高,达到5563万元,同比增长20.46%,突破了5500万元历史性大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认真落实好税收宣传月的各项要求。全县国税系统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宣传月活动方案,紧扣主题,把握重点,努力推出了一批贴近实际、形式活泼、内容新颖、讲求实效的宣传活动,力求取得重大成效。要大力宣传税收与发展、与民生的关系;开展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的宣传,特别要把新企业所得税法、扶持就业再就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个增税调高起征点等优惠政策送到千家万户。要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多种宣传媒介,以及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知识竞赛、在线访谈等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拓宽税法宣传的影响面。税务、宣传、新闻、司法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发挥宣传的整体优势,共同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增强市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遵守税法的自觉性。 二是要大力推动税收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国税部门要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要广泛开展税源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强化税源监控,严厉查处偷、逃、骗、抗等涉税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落实好典型案件曝光制度,增强稽查的震慑力和影响力。要把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大力普及税收知识,让税收走进大众、贴近生活,提高全民的税收意识。税务部门要依法治税,严格执法,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经济环境;广大纳税人要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争做诚信纳税的典范;社会各界要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共同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是要进一步促进税收反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税收通过税种、税率、减免税、税负、征管等要素调节各方经济利益,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一方面,经济的发展需要一片适宜生长的“沃土”,一个制度不健全、竞争不公平、产业配套不完备的市场,最终也无法发展壮大。税收通过政府财政,反哺于市场建设,完善产业配套,为经济发展提供“硬环境”;同时通过严格推进依法治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软环境”,从而推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国税部门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别是结合我县实际要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注和扶持,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改善民生问题,要依靠财力作保障。没有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空谈。这些年,我县在改善民生上不断加大投入,就是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支持农村发展,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进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的公共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税收•发展•民生,是关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三大要素。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税收、发展、民生三者的关系,既要通过税收收入增加财力,来解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也要通过税收政策来支持引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长岭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