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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 共谋发展
来源:舒兰市国家税务局    作者:局长 王剑波    时间:2008-04-08 【字体:  】 【关闭
    今年的四月是国家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月,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地方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财政的支持,而税收的实现又上财政的保障,只有地方的经济发展了,才能真正的做好民生工程。这恰好又与吉林市局提出的“让纳税人、社会、政府满意”工程相印证。我们舒兰市国税局把握“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线,对应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大力组织收入,在提供财力保障上求突破。2008年,吉林省国税局下达我局的税收计划是1.363亿元,比2007年增加2929万元,增长27.4%;舒兰市政府根据全市财政预算平衡情况和总量翻番的要求,给我局下达了1.9亿元的奋斗目标,比2007年增加8299万元,增长74.9%,增幅较大。由于我市税源结构没有明显变化,大的新增税源也暂未出现,因此,全局干部要有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组织收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工作措施,完善税收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加强收入分析预测,牢牢把握收入主动权,确保税收收入随经济增长而稳定增加,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应有的财力保障。
    二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在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上求突破。要坚持深入开展税收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把日常税法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正反典型宣传相结合,使税收宣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扩大税法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深入抓好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对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税收征管薄弱的行业和地区持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使偷骗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逐步建立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三是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用好外资企业再投资退税等现有涉外税收政策,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落实好下岗再就业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城乡居民自主创业、增收致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的做好民生工程。
    2008年是我市实现总量翻番的最后一年,作为国税部门必须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全面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一如既往的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优化涉税服务,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同时,我们真诚希望全市纳税人能够积极理解、支持、配合国税部门工作,共同为舒兰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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