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是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国家政权正常运转的经济基础。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税收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小康社会的实现进程。 把税收工作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让发展成果通过税收载体惠及人民群众,解决好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交通、住房等民生问题,是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刚刚过去的2007年,我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经济总量翻番的目标,突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国民经济实现快速增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跨越性突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8亿元,增长38.3%。经济增长速度的持续加快、增长质量的持续提升,在税收总量和质量上得到了充分反映,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全口径财政收入跃上百亿元新台阶,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45.2%,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历史性突破。财税的增收、经济实力的增强,极大地增强了各级政府提供发展经济和管理城市的供给能力,也为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 和谐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具体而言就是要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安居乐业,这也是国家税收政策的根本目的。未来五年,我们要以建设实力吉林为基础,构建和谐吉林为目标,全面加快工业强市建设,全面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更高质量,更快速度发展,完成老工业基地振兴任务,使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达到中等发达城市水平。可以说,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始终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宏观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作用。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工作原则,努力提高收入比重,千方百计做大做强税收蛋糕,为我市实现经济总量翻番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要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重点产业发展,积极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要树立纳税人优先的治税理念,做到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尊重纳税人的权利,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系统的、综合的、整体的服务,努力营造文明、法治、和谐、有序的税收环境。要通过开展持久有效的税收宣传,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履行纳税义务,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要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查处涉税违法大案要案,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税收工作是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构建和谐发展环境方面,也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党政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关心税收工作,坚决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千方百计地为税务部门排忧解难,为税收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各级财政、工商、金融、经贸等部门要对税务工作给予积极支持配合。公检法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打击偷、逃、骗、抗等涉税犯罪行为。金融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搞好资金调度,保证税款及时足额人库,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履行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措施。新闻宣传单位、教育部门要加大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舆论氛围。 “税赋不丰,何以兴国;国家不兴,焉能富民”。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税收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小康社会的实现进程。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文明、法治、诚信、高效的税收环境,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吉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