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省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会议是省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总局的要求,对全省税源管理工作做出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在最近召开的全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局党组书记、孙云志局长对全省税源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全省强化税源管理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刚才省局相关处室就税源管理工作的几个侧面做了认真的安排布置,这些意见都是省局认真研究决定的,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下面,就全省税源管理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意义 200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实现了征管工作重心向税源管理转移的战略调整,进一步突出和丰富了税源管理的内涵,各项税源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借助信息化支持的“一窗式”、“一站式”等管理机制相继推出,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税收管理的漏洞;税收管理员制度得到确立和完善,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开始得到缓解;纳税评估工作得以启动和推行,促进了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提高了纳税申报的质量;各税种管理不断规范和加强,为从源头上加强税源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税务稽查和清欠防欠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地减少了税收流失,为税收征管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奠定了基础。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省税源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税收分析与纳税评估的方法尚需完善;四是税源管理的责任意识不强。税收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零申报、负申报等一些问题还没有引起一些征收单位的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亟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国税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都要进一步增强对强化税源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一)强化税源管理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 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科学发展观在税收管理中的具体体现。所谓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断探索和掌握税收征管的客观规律,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地应用各种科技手段、理念和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在科学化的指导下,把各项制度、办法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中,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是有机的整体、相辅相成。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运用各种方法,通过对构成税源的国民收入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掌握税源的规模与分布,分析预测税源发展变化趋势,发现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税收管理目标的实现。显然,税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内容充分体现了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思想在税收征管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强化税源管理是实现税收职能作用的根本保证 税收的职能主要是财政职能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职能。从根本上说,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税源状况,进而决定税收规模。但税源并不等同于税收,税源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税收,则取决税源管理水平的高低。税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经济稳定发展、税源不断扩大的前提下,税收收入规模也能够不断提高;如果税源管理水平很低,即使经济发展、税源扩大,税收收入规模也很难实现增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大量的税源并没有成为税收,而是流失掉了。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一些不法分子偷逃骗抗税收的违法活动仍很猖獗。而实现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职能则是以严格执法应收尽收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不断强化的税源管理,实现对税源最大程度的监控,是无法做到严格执法应收尽收的。 (三)强化税源管理是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税源管理效益的高低体现在税收收入的总量上,体现在税收对经济和分配的调节上。一方面通过加强税源管理对税源的分布、规模、变化趋势有总体的掌握,为科学测算、编制整体和局部的税收计划提供第一手依据。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从根本上形成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源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税源管理的好坏既是税务机关工作业绩的一面镜子,也是检验税务干部执法能力的试金石。 二、认真落实各项税源管理措施 税源管理作为税收管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决定着征管质量的高低,是一项涉及广、要求高、难度大的工作。5月份总局召开了全国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专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任务。各地要按照总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的税源管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下一步的税源管理工作: (一)立足全局加强税收分析 加强税收分析是税收经济观在税收管理上的具体体现。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税收分析工作。一是要增强分析意识。应该说,在多年税收征管和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中,税务系统数据信息分析应用的意识不断增强,但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化建设给税收管理的理念、手段、方法、模式等带来的深刻变革相比,税收数据信息分析应用的紧迫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增强。二是拓展分析领域。继续转变就税收分析税收的理念,从注重税款入库情况的分析,向注重税源实现情况、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延伸,重点寻找入库税收与实现税源的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堵塞和防范措施,缩小二者的差距,提高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提高税收征收率。三是健全分析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数据管理、数据分析、信息传递等制度和办法,为数据信息的分析应用提供制度保障。深入研究、科学界定同级税务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数据信息分析应用的职责和关系,坚持“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建立分析结果在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税务机关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环节的传递和反馈机制,避免“各自为政、相互割裂”。四是完善分析方法。深入研究经济税收关系,掌握税收指标与相关经济、财务指标的内在联系,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分析应用模型,提高数据信息分析应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五是突出分析重点。从税源管理的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漏征漏管、申报异常、欠缴税款等情况的分析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完善管理措施,把纳税人全部纳入税收管理范围,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六是加强分析应用。分析是过程,应用是目的。要有效解决分析成果应用不够和价值较低的问题。在提高分析水平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数据信息应用对促进税源管理的实际作用。七是强化全员分析。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是建立在科学分析基础上的,税收管理的各个部门和岗位在实施税收管理的过程中,都应增强数据信息应用的意识,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的管理角度出发对相关数据信息加以有效地应用分析,在管理中强化分析,在分析中促进管理,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八是提高分析能力。实践证明,数据信息应用的技术性和专业性都很强,需要熟练掌握计算机、税收征管等相关技术和技能。目前税务干部中计算机专业人才相对不足,税收征管技能也有待提高,特别是既懂计算机,又熟练掌握征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较少,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提高,增强税务干部应用各种税收数据信息进行税源管理的能力。 (二)完善手段方法深化纳税评估 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率的有效途径,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几年来,我省各级国税机关大胆尝试,开拓创新,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的纳税评估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评估指标体系还不健全,评估办法还不完善,评估质量亟待提高。省局和各市、州局要抓紧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细化行业平均增值率、利润率、税负、物耗能耗等评估指标,为基层提供评估依据。基层征收单位要结合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特别是上级机关预警的行业和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综合利用各种评估方法,采取资料分析、现场检查、物耗能耗测算、约谈等方式,深入对比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的差异,及时发现疑点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纳税人认真自查自纠,对涉嫌偷逃骗税的及时移送稽查部门深入查处。上级机关要加强对纳税评估的统一管理。为统筹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税政部门组织的分税种评估检查,要坚持统一向基层进行部署,以便基层组织实施。不论是省、市州局评估指标的发布和更新,还是基层单位评估对象的确认和实施,都要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提高纳税评估的规范化水平。孙云志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结束时讲话特别提出:为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各市、州局要指导所属基层征收单位分别选择两户纳税异常企业,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并以此为范本,组织学习交流,通过以会代训,使税收管理员都了解和掌握什么是纳税评估、为什么要开展纳税评估、怎样开展纳税评估等。请各地做好认真准备。 (三)落实管理员制度发挥查询平台作用 落实好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加强税源管理的关键所在,税收管理员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税源管理的质量。目前一些基层征收单位在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上,一方面存在税收管理员事务性工作多、工作精力分散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存在职责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因此,要进一步抓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各地要按照省局的要求,切实做好精简报表工作,为基层减负,让税收管理员能够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税源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综合征管软件统计查询分析平台的作用,为税收管理员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对纳税户基本情况的掌握,定期深入重点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运用、申报完税欠税、发票购买使用、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等一些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结合岗位特点和管户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四)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 户籍管理是税源管理的首要环节。加强户籍管理就是要严格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户籍管理不仅要加强对正式纳税人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也要加强对准纳税人如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的管理。不仅要管理好税源大户,也要全面监控零散税源小户,不仅要管住纳入管理视野的纳税户,也要及时发现隐藏起来的漏管户。各地要认真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广泛借助社会信息资源,严密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户籍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工商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质检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及地税部门的登记信息,结合税务登记换证,全面核对、清理漏管户。各地要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交换信息,逐步实现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登记信息共享,解决长期以来税务登记信息与其它部门的登记信息误差较大的问题。在广泛借助社会信息资源的同时,要定期开展巡查,组织人力走街串巷、走村串户,使得两者有机结合,查找漏征漏管户,及时发现和掌握纳税人的变动情况。 (五)针对企业特点实施分类管理 在属地管理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是税务机关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变化要求,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方法。分类方法很多,可以按行业、企业规模、纳税对象的纳税信用等级、企业存续期间长短等标准来分类。要根据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特点,总结各种类型纳税人的经营特点,查找征管漏洞,有针对性地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类管理办法。应该定期调整纳税定额的,要及时调整;应该重点进行评估的,要及时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纳入评估计划及时开展纳税评估。应该重点检查的,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应该定期走访查验的,要及时走访查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分类管理就是要对纳税人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宽严得当,张驰相应,有效利用管理资源,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管理效率。 (六)加强发票管理有效监控税源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在我国金融体系还不十分发达健全的情况下,发票开具信息已成为税源监控信息的一个十分重要手段。但要真正发挥发票信息对税源的监控作用,就必须保证发票所记载的信息完整真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基本解决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问题。但普通发票还存在着“应开不开”、“真票虚开”和“假票制售”等问题。要解决普通发票管理中的这些问题,就要明确工作职责,理顺业务流程,依法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优势,加强普通发票的印制、发售、使用、检查等管理措施。要努力实现管理机制的创新,把对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的制度要求,与鼓励消费者介入的“发票有奖”、“发票查询真伪 ”活动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的发票管理新机制,使得税务监督、消费者监督、电子监督三管齐下,养成“开发票,实开票、开真票”的社会氛围,打压“不开票、虚开票、开假票”的生存空间。切实保证发票信息能够最大程度地反映税源状况,发挥发票的监控作用,为征收管理提供可靠依据。有的地方已经着手开展有奖发票和发票真伪查询工作。省局将在适当时机在全省范围内推出发票有奖和发票真伪查询制度。 (七)大力清欠防欠实现应收尽收 前不久,总局谢旭人局长就欠税管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进一步加强对欠税的管理,尽力清欠,积极防欠”。最近,省局对上半年全省欠税情况进了汇总分析并向全省进行了通报。全省国税系统上半年累计发生新欠税款7626万元,同比下降68.32%。全省88个县(市、区)局有26个局上半年未发生新欠税款。希望各地要把欠税管理作为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欠税多的地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清理陈欠和预防新欠。一是要在宏观税负分析中对欠税加以关注,作为一个专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所在。二是要依照《税收征管法》规定,严格延期纳税的审批,延期届满要立即督促缴纳;。三是对已经形成的欠税要严格按照《欠税公告办法》的规定公告,限期缴纳,并依法按日计算加收滞纳金。四是对于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纳税人逾期仍不缴纳的,税务机关要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强制执行并可处以欠缴税款至少50%的罚款;如果纳税人欠税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而妨碍税务机关追缴的,税务机关要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追缴欠税、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税源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各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级联动配合,才能取得成效。因此,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工作部署,是做好税源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一)逐步建立健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 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战略。税源管理不仅要将现实的税源通过征管转化成国库的税收收入,还要能够搜寻、挖掘出潜在的税源。目前,由于机构和人员配备上的相对独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制约了税源管理信息的共享和税源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就是要将税源管理的分析、评估和实施三个不同环节统筹考虑,优化管理流程,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其核心就是要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指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工作的机制,以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正确把握征管关键点,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在具体工作中,要从建立科学的税收分析方法体系入手,按照“面、线、点”梯次推进的办法,通过税收与宏观经济税源分析,对税源全局或区域进行“面”的“扫描”,通过分行业和分税种的分析,对税源进行“线”的剖析,通过对具体纳税户的评估,对税源进行“点”的挖掘。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纳税评估的方法和机制,着力打造高质量的税务稽查工作体系,理顺工作流程,真正实现以分析引导评估,以评估协助检查,以检查促进管理。 (二)进一步明确税源管理职责,形成上下联动的税源管理工作格局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国税机关都负有重要的工作职责。省局既要抓好对基层税源管理工作的指导,又要注重从全省层面开展分地区、分行业、分税种的经济税收宏观分析,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经济税源情况,提出税收规模、宏观税负、税收弹性等方面的综合指标并适时发布税收预警,对各地征管质量进行严格考核。各市、州局要根据省局发布的综合指标情况,认真对照分析,深入查找经济发展、执行政策特别是税收征管方面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针对预警的税种、行业和企业,进行深度分析,认真查找异常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指导基层征收单位开展纳税评估和日常税务检查工作。基层征收单位要充分利用省、市局的分析结果,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微观分析,把税源管理的重点和措施落实到具体行业和具体的纳税人,切实做好纳税评估和日常税务检查工作。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心合力,才能把税源管理工作搞好。 同志们,税源管理工作是税收管理的核心和重点,也是关系到能否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局已经决定要适时召开全省强化税源管理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广各地在税源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便各地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借鉴,促进税源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都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求真务实,齐心协力,把全省税源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