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税务代理机构是指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依法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分为有限责任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例如:吉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吉林××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纳税人在选择税务代理机构时,首先就要查验其有无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税务师事务所成立的文件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人代表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并有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年检印章。 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会计(财务)代理公司等则不能从事税务代理工作。从2004年起,吉林省将统一税务代理合同和税务代理专用发票,不采用统一合同和税务代理专用发票的税务代理业务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