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加强非执业会员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于2005年对全省非执业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培训及年检等工作。对重新登记后年检合格的将换发新的非执业会员证书。现将重新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省非执业会员必须自公告之日起至2005年6月30日,向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报送《吉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登记表》(复印后填报)1份,同时附送非执业会员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一寸彩照2张。报送时可由本人送达或通过邮寄。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次重新登记的非执业会员明年不予年检。 邮寄时请寄:吉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358号,邮编:130041。 特此公告
吉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见公告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