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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垂直部门进入地方人大监督视野
来源:    作者:    时间:2005年11月14日 10:30 【字体:  】 【关闭
     10月25日~26日,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非比寻常:在会议举行的专项评议中,评议对象不仅有吉林省省管部门,而且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部门——吉林省国税局。
  评议中,吉林省国税局局长赵晓明代表吉林省国税系统向大会作了《关于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吉林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徐大新代表评议工作组作了《关于对省国家税务局专项工作的调查报告》。随后,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对这两个报告进行了分组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最终,吉林省国税局“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工作获得了高达93%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
  至此,历时3个月的吉林省人大对吉林省国税局的专项工作评议告一段落。
  
  专项评议调查指向吉林全省
  
  据了解,今年年初,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了下半年对吉林省国税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从6月份开始,吉林省人大财经委正式分准备、调查、评议和整改4个阶段启动了这项评议工作。
    吉林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主任徐崇恩介绍,评议工作的关键是调查阶段。在这一阶段,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工作组针对吉林省国税局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在全省各个行业和部门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工作组首先听取了吉林省国税局的汇报,然后分别召开了通化市、白山市和延边州国税部门负责入座谈会,吉林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部分吉林省人大代表、一汽集团、吉林通钢等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全面听取各界人士对国税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据统计,此次调查涉及吉林省9个市州,共召开了10多个座谈会,有70多户不同类型企业的相关人员和60多位省市财政、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负责人  徐崇恩告诉记者,在全面听取社会各界对吉林省国税部门落实东北税改政策的基础上,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吉林省国税局进行了专项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徐崇恩介绍,评议工作组下几步的工作是,评议工作组将根据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形成《专项工作评议意见书》并送交吉林省国税局;吉林省国税局将在1个月内根据评议意见制订整改方案。

  专项评议确保中央政策准确执行
    
  “这次专项评议在全国国税系统尚属首次,吉林省人大成为全国第一个对省级国税部门进行专项工作评议的地方人大,而吉林省国税局也成为接受省级地方人大专项工作评议的中直部门。同时,这次93%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也创造了我们省人大对政府机关评议的最高记录。”对这次专项评议,吉林省一位领导这样评价。
  吉林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徐大新告诉记者,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纳入地方人大专项工作评议范围,在全国还是第一次。“这次专项评议工作的最大意义在于,增强了对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督。”
  徐大新表示,对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监督评议,一般来讲是由全国人大来主导的。但是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全国人大不可能非常有效地对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中央垂直管理机构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地方人大了解地方的情况,可以对中央垂直管理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有利于确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政策在各地的准确执行。
  徐大新说,人大评议工作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有效形式。目前,人大评议的范围越来越广,评议的具体做法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  《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方式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及组织代表评议等10种方式。对吉林省国税局进行的专项工作评议即属于“组织代表评议”这种方式。
  据了解,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对吉林省国税局进行的是专项工作评议,即专门对吉林省国税局“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这项工作进行评议,而不是对该局全面工作的评议。
  “之所以决定对国税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专项工作进行评议,是由客观形势的发展和工作大局的需要决定的。”徐大新说,当前吉林省经济发展的主题是,紧紧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个战略机遇,推动吉林省经济发展在“快走”的基础上实现“快跑”。而吉林省国税部门直接肩负着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一系列优惠政策的重要职责,国税部门落实政策是否到位、是否规范,直接关系东北产业政策的实施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东北能否振兴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对国税部门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更新服务理念,优化纳税服务的情况进行专项评议就显得十分必要。”
  吉林省国税局局长赵晓明表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吉林省义务接受人大的评议,因为接受人大的评议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

  纳税人权益维护增添新渠道
  
  在吉林省人大评议工作组针对企业界的几次座谈会上,不少企业人士面对参与评议工作的人大代表畅所欲言,对国税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
  一汽集团税政科长李敬增就曾参加了这样的座谈会。他感到高兴的是,他在座谈会上提出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最好改增量抵扣为额抵扣的意见,已经引起了评议组和吉林省国税局的重视。
  李敬增认为,人大专项评议国税工作,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增添了新的渠道。“企业可以把不便直接向国税部门提出的意见,通过人大这个渠道传达给国税机关:由于人大的权威性,企业的意见能够引国税局的重视,可以更快捷地解决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森工集团董事长柏广新认为,行政机关划分为中垂直管理部门、省级垂直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就存在不同的利益关系,协调好这种利益关系才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的关键在于有效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准确贯彻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这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
  具体到对这次吉林省人大对吉林省国税局展开的专项工作评议,柏广新认为这既是吉林省人大在工作上的一种创新,也是吉林省国税部门主动接受地方人大监督的一种表现.在全国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垂直部门工作评价开启新角度

  在10月25日-26日吉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举行的针对吉林省国税局专项工旖意度测评中,吉林省国税局“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工作获得了吉林省人在高达93%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
  对这样的结果,吉林省国税局局长赵晓明说:“吉林省人大对国税专:作高达93%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对我们不仅是鼓励鞭策,更重要的是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
  据了解,自从中央作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个决定以来,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特别是扩大东北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了东北企业极大的鼓舞。但是,由于政策本身的适用范围和部分企业对优惠政策的理解局限,一些企业并不能享受这项优惠,或从这项优惠政策中受益不大。因此,一些企业感觉振兴东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雷声大雨点小”,有的企业甚至认为是税务部门落实政策不到位。“作为具体执行和落实政策的国税部门,我们感到压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变压力为动力,通过加大宣传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保证政策落实到位,也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吉林省国税局有关人士说。
  徐大新表示,吉林省人大给予吉林省国税局专项工作93%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不是凭空作出的。吉林省国税局的汇报和吉林省人大评议组的调查都显示,吉林省国税局在“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工作中确实做了很深入细致的工作,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据悉,吉林省人大在对吉林省国税局专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也对国税局进一步落实东北税改政策提出了4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调查显示,目前仍有部分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及个体户,对优惠政策缺乏了解。二是要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基层税务人员依法治税观念和业务素质。要强化税收执法检查和监察,及时发现和解决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视培养税源,营造法制、公平的税收环境。三是要积极建议国家进一步扩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力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税收政策扶持。四是要建议国家尽快出台豁免企业历史欠税的具体操作办法。
  赵晓明表示,虽然建议比较原则,但具体整改起来并不会轻松。我们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为吉林老工业基地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可以说,吉林省国税局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也将面临较大的挑战。特别是当前东北各界对增值税转型实行增量抵扣办法以及豁免企业历史欠税的具体操作办法迟迟不能出台意见很大,省国税局能否在这些方面有效开展工作将面临较大的挑战。  “不管怎样,吉林省国税部门将以这次省人大专项工作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依法治税,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扶持政策,发挥税收职能,全力支持吉林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徐大新表示,地方人大评议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还仅仅是一次尝试和探索。我们将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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