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下述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均可到所属区的办税服务服务厅办理网络认证系统的开户手续,经所属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开户后方可使用本系统。 1、自行购买增值税发票抵扣联采集系统企业客户端(经国家税务总局评审通过); 2、自有(或有条件购置)增值税发票专用扫描仪(具体型号请询问企业客户端软件提供商); 3、具备上网(Internet)条件(拨号或宽带均可)。 网络认证系统使用流程 1、经所属税务机关审核开户,在所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开户用户名(本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开户密码及企业认证加密私钥(Key.dat)。 2、将认证加密私钥导入本企业客户端软件中。 3、扫描待认证的增值税抵扣联发票(建议不超过100份为一个数据包)。 4、通过企业客户端软件认证数据导出功能将待认证发票数据加密导出。 5、本机接入互联网。 6、打开IE浏览器,进入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jl-n-tax.gov.cn。点击菜单栏中的“网上办税”->“网上认证”子菜单,进入网上认证子页面。 7、输入本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并回车确认,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采集-税务端受理系统”。 进入系统后,窗口左侧为菜单栏,“数据查询”栏目提供“上报数据查询”、“认证结果查询”、“错误信息查询”等功能,用户管理栏目提供“用户修改密码”功能,“文件管理”栏目提供“上报文件”功能。可点击相应功能按钮进入功能模块。 8、 用户首次进入系统,请先使用“用户修改密码”功能,将初始密码修改为自己的私人密码,以防他人窃取资料。 文件上报: 用户点击“文件管理”栏目中的“上报文件”菜单,窗口右方出现文件上报内容,请点击“浏览”按钮选择已经生成的发票认证数据文件,如果有多个要上传的数据文件,请重复上述步骤,连续选择填写下面的四个浏览框,选择完毕后请点击文件选择框正下方的“上传”按钮,稍候一段时间屏幕显示“上传成功”的文字提示,提示该操作已经成功完成。 系统最多允许四个数据文件同时上传,如果该企业需要上传的文件超过四个,请重复上述步骤,直到全部文件上传结束。 上报数据查询: 文件上报结束后,可在“上报数据查询”中查到已经上传的全部或部分数据文件(因系统在固定的时间刷新,因此文件可能已被系统取走,取走的文件将不再显示)。 认证结果查询: 上报文件结束后,过一段时间(最长12分钟左右),可在“认证结果查询”中查到已经上报的发票的认证结果,并显示相应的操作类别提示。如未出现“认证成功”标志,请重新上报认证发票数据,重新上报发票认证数据的次数由税务机关网络在认证开户时确定的允许重复认证次数而定。 用户可在认证结果查询中将已经认证成功的发票认证结果下载到本机上,并传入到抵扣联信息采集系统客户端软件中。 错误信息查询: 如上报的发票出错,可在错误信息查询中查到相应的出错错误类别,以便于用户及时找到出错的原因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