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企业财会工作已有20多年了,与税务部门也打了20年的交道。伴随税务部门从最早的单纯服务型到管理型,直至现在管理与服务并重这三次较大的征管改革,我们的纳税观念,经营理念也在悄然地发生着变化。 在80年代中期计划经济体制下,调控经济的条块式管理,使税务机关的管理职能相对弱化,征管方式实行的是主动上门到企业征税,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那时的“老税务”服务态度认真,总是千方百计地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需,为纳税人谋利益,是纯正的服务型机关。 90年代初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使得利改税体制走上历史舞台,税务机关被法律赋予很强的执法权限,税务机关从以往侧重服务转向侧重管理。那时的税务机关在我们纳税人眼中看来,似乎总是高人一等。到税务局办税总是有一种到“衙门”办事的感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税务部门出台的各项服务举措也不能满足我们纳税人的需要,有时往往为领购一本发票要往返税务局数次,真是跑断腿也没人心“疼”啊!而且由于制度上的不规范、不健全,税收政策透明度也不够,致使我们常常要为“少缴税”和税务人员“捉迷藏”,税企之间的距离也越拉越大。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与完善,税务部门又对征管方式、管理模式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实施了征、管、查三分离,由以往的单一管理型征管机制转变为现在的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征管机制。特别是强化了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丰富了为纳税人服务的内涵。他们不满足于为方便纳税人办税提供一支笔、倒上一杯水,更重要的是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实现了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时刻将我们纳税人享有的权益放在第一位,征纳双方站在一个起点上,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信任。比如,税务稽查工作不仅仅是“查”,而且还实施了查前告知和查后跟踪辅导制度,提前通知我们所查项目,给我们自查机会;对查出的问题与我们一起解决,帮助我们纳税企业全面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核算质量。 国税机关实施了一条龙办税制度、多元化纳税申报、绿色申报、银税一体化办公、税邮联网报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等等,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知税、缴税,让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纳税事宜。这些新举措的实施,一方面树立了国税机关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国税机关内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其依法办税、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也增强了我们自觉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国税部门实施的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各类优质高效的服务举措,让我们纳税人享受到了诸多实惠,使我们于情于理上都不好意思给税务机关添麻烦。我们挣多少钱,就按比例缴多少税,不用为多缴、少缴税款和税务机关动心眼。坚持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就能多赢利,就能赢得同行的尊重,赢得更多的商机和信誉。
(吉林税务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