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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外商投资企业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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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所得税税率为30%的,减按15%征收;所得税税率为24%的,减按12%征收;但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已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先进技术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减半后税率不足10%的,应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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