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随着税收工作的不断发展,税收科研活动越来越受到了各级国税机关的高度重视。税收科研工作怎样抓,如何充分发挥税收科研在税收工作中的作用?长春市国税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成立之初,组织部分理论骨干对此进行了专题探讨。下面这篇文章是这次探讨中的一篇代表作品,它从税收科研的重要性、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几个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论述,现推荐给大家,以期同广大国税工作者商榷。 税收科研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税务部门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的理论依据,也是税收征管改革路径选择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是提高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培养优秀税务人才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税收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依然很多。如何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收理论体系、优化现行税制结构、规范税收管理体制的研究和探索中,突出税收科研的基础性作用,是各级税务机关和税收科研部门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税收科研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伟大历史时期。随着我国加入WTO,全球经济逐步一体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等巨大变革,我国的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经济模式正在被以混合经济为代表的经济模式所取代。经济与税收有着密切的关联,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向税收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课题和挑战。一些崭新的深层次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凸现,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最重要杠杆之一,也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经济要发展,理论须先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税收事业的迅速发展呼唤科学税收理论的繁荣。税收工作要有大的发展,税收科研工作必须大力加强。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税收科研工作的重要性。要遵循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结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区域税收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税收科研活动,加强税收科研工作管理,提高税收科研工作水平,促进税收科研成果转化,努力为税收征管体制的创新和变迁提供前瞻性的方向和思路。 二、税收科研工作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 税收科研工作,就是从税收实际出发开展调查研究,进而提出前瞻性思路和对策的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科研对税收征管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税务科研部门坚持以课题研究为主线,坚持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为税制改革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方针,深入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潜心研究税收理论、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为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制改革、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较好的体现了科研工作对税收征管的推动作用。总结起来,税收科研工作对税收征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发挥咨询参谋作用,为税收征管决策服务 税收科研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领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基础,是各项税收工作加强方向性、前瞻性、预测性,保持正确方向,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多年来,税收科研部门和广大税收科研人员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秉承求真务实的职业风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税收事业发展的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推出了一大批科研成果,在繁荣税收学术研究的同时,积极谏言献策,有效发挥了服务领导决策的咨询参谋作用,促进了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这些学术科研成果,有的直接被领导和决策部门所采纳,转化为政策制度,形成了物质力量,直接推动税收事业的发展;有的可能没有被直接采用,但也逐步融会在整体效应之中,为今后深化税制改革、调整税收政策、提升征管手段提供了理论准备。 (二)推动税收理论创新,为税收征管改革服务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税收理论和税收实践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要创新税收理论,服务征管改革,税收科研工作必须要走在实践的前边。要有超前意识,要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掌握新动向,探索新方法,提出新的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多年来,广大税收科研工作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创新意识,紧紧把握时代脉搏,密切追踪税收理论前沿,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税收工作规律的认识,切实推动税收理论创新和税收制度创新,着力为税收征管改革服务。譬如当前方兴未艾的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统一企业所得税制、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无一不是税收科研创新的研究成果。科研工作能借鉴和运用国外及国内先进的税收理论指导我国的税收实践,能认真总结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税收改革发展的经验,并从实践中汲取丰富营养,及时做出新的理论概括,推动我国征管改革模式的帕累托最优设计(最适税收)。税收征管改革离不开税收科研的前瞻性研究,科研理论探索能为征管改革提供方向性的、战略性的宏观思路和微观模式。 (三)总结推广征管经验,为税收征管实践服务 税收科研既要针对税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搞一些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基础理论研究,也要围绕经济和税收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搞一些具有时效性、可操作性的对策研究。注重对成熟的、成型的征管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为一线税收征管实践服务。多年来,税收科研部门和科研人员在运用税收理论指导税收实践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对税收实践活动流程的调查研究,注重用税收实践检验和校正理论研究,提升科研成果的应用价值。譬如推行积极财政政策中有关税收负担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税收对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税收对策;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对策;加入 WTO 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间税收竞争的对策研究;深化税制改革总体思路及增值税转型、统一企业所得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和改革农业税制的研究;关于依法治税、健全法制、合理分权及强化征收管理的研究;完善金税工程、CTAIS软件升级和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研究;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进纳税评估和强化税源管理研究;强化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研究等等。这些研究成果的产出和推广,不仅充实了税收理论科研成果,而且具体深入地指导了征管实践,推动了税收整体工作的发展。 三、税收科研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的科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推出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到征管实践中产生了显著成效,推动了中国税收工作健康高速和可持续发展。但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的税收科研工作现状并不乐观。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多年来,学术研究普遍不被部分领导和业务部门重视已是不争的事实。相当一部分领导认为科研活动是务虚的工作,对完成税收任务的作用不大,所以对税收科研工作兴趣不大,重视不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分税务机关的科研机构形同虚设。人员配备不整的情况屡见不鲜,极大地挫伤了科研人员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使科研对税收征管工作的促进作用被弱化和屏蔽。 (二)科研机构不健全、科研运行机制不畅。资料显示,目前全国仅有37个省级国税局和地税局组建了专门的税收科研机构,相当一部分省级税务机关仍然指派办公室或法规处等部门负责税收科研工作。科研机构设置不到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税收科研工作的开展,影响税收理论的生产和创新。税收科研队伍建设不完善,专职科研人员总量不足,科研能力参差不齐,学术梯队配备不合理,科研经费不落实,成果奖励制度不健全,人才交流和培训制度不到位,这些因素造成整个税收科研机制运行不畅,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科研对征管工作的服务功用。 (三)科研成果数量不少,精品不多。据总局科研所统计,每个省级税务机关的税收科研单位每年组织的课题研究一般都有十多项,全国税务系统的税收科研单位每年组织的税收课题研究活动多达数百项,数量看似不少,但精品不多。原因一是盲目立项,遍地开花,而科研能力有限,经费投入不够,受人力物力制约,自然无法保证科研精品的诞生。二是税收科研成果评选机制和优秀成果奖励制度不健全,缺乏竞争环境和争创意识,导致只求数量不讲质量的项目怪圈。 (四)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税收科研的首要目标之一是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最终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为税收征管改革提供方向和思路,为税收制度创新提供理论支撑。但目前由于对科研成果重视不够,科研成果转化动力不足,管道不畅通。一些单位对科研工作的关注基本上仍然停留在每年或几年开一次会或者发一个倡议文件上,很多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无法进入税收管理领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早日建立规范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机制已成为当前税收科研部门的重要任务。 四、加强税收科研工作的对策 要全面提升税收科研在税收征管中的功能和作用,必须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科研机构,充实科研力量,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完善税收科研机制。完善税收科研机制,是充分发挥科研在税收征管中积极作用的必由之路。 (一)加强对税收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 税收科研工作的开展始终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实践证明,税收科研工作只有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才能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各级税务部门的领导对此应有足够的重视。一是要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到税收科研工作对本地区、本单位税收工作的促进作用和对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综合素质、培养高素质税务人才的促进作用;二是要把税收科研工作纳入到领导议事日程,当作税收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主要领导要关心税收科研工作,把税收科研工作纳入税收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终有检查,日常有指导。要为税收科研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经常关心课题项目、机构人员、研究经费的落实情况;三是要以身作则,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带头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带头开展税收科研工作;四是要为科研机构配备精干的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充足的科研经费。要多给科研机构出题目、交任务,推动科研机构更好地开展学术研究,充分发挥税收科研的作用;五是要为税收科研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鼓励科研机构开展学术研讨、成果交流,鼓励开展区域学术交流和国际学术交流,大胆引进区域外和国外的先进治税理念,嫁接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型税收征管模式。 (二)健全科研机构,加强科研力量 发展税收科研事业需要建立税收科研机构并配备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研究人员。要健全科研机构,充实科研队伍,构建税收科研骨干网络,创造良好的税收科研工作平台。没有专业化、规范化的科研机构,就无法正常开展税收科研工作;没有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就不可能产生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长春市国税局科研所已经成立,在副省级单位里尚处前列。笔者建议凡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都应当建立税收科研所,并配备一定数量税收科研人员。暂时没有条件的,税收科研工作可以先由相关处室承担,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税收科研工作。要注重从机关内部、大专院校选拔一些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人员充实到税收科研队伍中去,逐步形成一支年龄和结构相对合理,专业水平较高的税收科研队伍。为了保证税收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还应当建立一些必要的管理制度,并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三)加强科研人员梯队建设,注重人才储备工作 税收科研工作的开展,关键是人才,有计划地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从事税收科研的专门人才,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提高科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努力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理论强、思想好的科研工作队伍,形成一个稳定的税收科研人才库。要适时引进专业人才,注入新鲜血液,优化知识结构和年龄梯队,更新知识、储备人才。要建立和完善科研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抓紧抓好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使科研部门成为税务机关的人才库和智囊团。要采取措施,稳定现有的税收科研人员队伍,全面落实系统内科研人员的学习、培训、晋升等有关待遇,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 (四)狠抓科研质量,实施精品战略 税收科研要讲质量、上水平,必须实施精品战略,潜心打造科研精品,提升成果应用价值。要引导大家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材料,产出有理论、有实践、能操作的研究成果。要注意吸收国外税收理论研究新成果,借鉴国际经验,解决本国的实际问题。对于一些重大税收理论问题、政策问题,要开展不同观点的辩论,集中力量,进行攻关性研究。对于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有时效性的专题,要及时组织高层专家学者座谈,集思广益,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要改进学术研究的组织方法,多搞开放式科研,鼓励广大税务干部参与科研工作,提高税收科研的群众参与度;要引进激励竞争机制,鼓励学术创新。要重奖前瞻性、应用性、可操性较强的科研成果,树立精品意识,鼓励多出成果,多出精品。要注重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的研究,把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兼顾应用对策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和社会资源,借鉴国内外的科研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力求产出一批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有价值、可操作的精品来,供领导和上级机关决策使用。 (五)加快科研成果向征管实践的转化 税收科研成果的成功转化对于税收科研本身和整个税收工作来说都至关重要。成果转化的量和度,直接反映和体现科研工作的价值及意义。要高度重视税收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争取把理论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形成物质力量,推动税收事业的发展。一是要鼓励科研人员和广大税务干部深入实践调查研究,多写论文,多出成果,多公开发表;二是开通税收科研门户网站,让科研成果有更大的传播空间,在更多的税收领域发挥作用;三是建立科研奖励基金,奖励科研精品。定期开展税收科研成果的评选工作,对优秀的科研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将评选奖励工作制度化;四是不断改进科研成果的研讨方式,设立多种形式的论坛,提高研讨质量和效果;五是建立优秀税收科研成果的推介机制。对于优秀的税收科研成果,除了在有关刊物发表和参加研讨外,还应通过出专辑的方式加以推介,促进成果转化。 总之,为了更好的体现科研工作为税收征管决策服务,为征管改革服务,为征管实践服务的作用,广大税收科研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立足理论前沿,着眼征管实践,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税收工作规律的认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职业风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有利于税收改革和税收征管的前瞻性思路和对策,创造适应当前税收工作发展的学术精品,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理论研究体系,不断取得税收征管工作的新突破,切实开创税收事业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