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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税控收款机管理工作的几点探讨
来源:    作者:李 丽  长春市宽城区国税局    时间:2006年03月09日 12:13 【字体:  】 【关闭

  今年7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召开了全国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凡是从事商业零售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都要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控收款机管理工作,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项较为重要的工作,极待我们去完善和加强。
  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手段,是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加强税务和财务管理的有力措施。长春市国税系统推广税控收款机工作起步较早,从2001年起,就在全市的医药和汽车部件零售两个行业推广税控收款机, 2003年,还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4个金融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城市(成都、北京、上海和长春)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共有2065户医药和汽车部件零售企业安装、使用了税控收款机。各级基层税务机关按照总局和省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部署,不断加强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管理,努力确保纳税人顺利使用税控收款机。但经对纳税人税控收款机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在税控收款机的实际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下面就税控收款机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如下:
  一、 当前税控收款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上机底数掌握不清,信息传递不到位。
  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税务局与负责安装培训的中税公司信息传递未形成制度化,对哪些纳税人上了税控收款机,哪些没上,上的哪种品牌,各基层分局税源管理科(所)没有清晰准确的数字,对具体情况底数不清。
  2、读卡申报情况不好,违章处罚不到位。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已上税控收款机的企业每季度要到税务机关的操税平台进行读卡申报,把每个季度的销售收入等有关信息申报到操税平台上,但从纳税人的读卡申报情况看,读卡申报情况极为不好,存在问题比较严重。以宽城区局为例,全局共有277户企业安装了税控机, 2005年1季度有135户未读卡申报,占应读卡申报户的48.74%,2005年2季度有165户未读卡申报,占应读卡申报户的59.57%,尽管其中存在废业、失踪等客观因素,不读卡申报问题也比较严重。对这种不读卡申报违章问题,税收管理员中普遍存在企业已在CTAIS中申报、再做处罚不太合理等思想,使得对税控收款机的违章处罚执行不到位。
  3、红冲发票开具混乱,监督管理不到位。
  使用税控收款机的企业开具红冲发票,按照税收管理规定,属于未入帐且发票能够退回的容易解决,然而有相当一些企业特别是医药行业申请已入帐且发票不能退回的“部分退货”情况较多。从申请的情况看,一种属于对方退回的货物是企业上税控收款机之前开具普通发票销售的货物,销售时间间隔较长,多属于药品已过期不能销售现象;另一种属于医院部分退货行为。目前不同的税控收款机供应商的机器对开具红冲发票的监控也不同,原世纪中税的税控收款机对红冲发票没有控制,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开具红冲发票而无需审批;原万商公司的税控收款机对红冲发票有监控,纳税人不能自主开具部分红冲发票,而只有当见到税务机关的审批时才能由公司工作人员为纳税人开具。由此我们看到税控收款机红冲发票所执行的规定不一致,即使需审批的,也存在税收管理员没有到实地进行实质性调查就随意签字的现象,容易导致问题的发生。
  4、申报收入数据不符,比对监控不到位。
  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在税控平台读卡申报的收入数据与在CTAIS中申报收入数据往往不一致。企业开具的税控收入读卡后只体现在税控平台的读卡机中,由于目前没有实现与CTAIS系统的即时比对,而在日常管理中没有明确部置税收管理员进行两个申报数字的及时比对,因而存在对两个申报平台申报的不一致收入,比对监控不到位的问题。
  5、个体业户操作不利,申报系统不完善。
  目前属于医药和汽车配件两个行业的规模较小的企业和个体业户上了税控收款机后,存在不按要求操作、申报有异意等问题,具体体现在:
  (1)由于业户规模小,操作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存在不会操作的问题;
  (2)由于小规模的医药和汽车配件业户销售对象多为个人,一般不索要发票,业主也不按要求开具税控发票,因而普遍存在销售不开税控发票的问题;
  (3)按照长国税发[2003]100号文件要求,已上税控收款机的业户要按照查实征收方式进行管理,不能再进行核定征收。由于核定征收的个体业户当前均已实现了银行卡扣税即申报完税的办法,而对这一部分上税控收款机的业户只能通过12366电话申报,然而由于个体业户月销售收入达不到5000元起征点则不征收税款,12366系统又无法实现不达起征点就自动不扣税的分离,这就使得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上税控收款机的个体业户的申报成为难点。

  二、加强税控收款机管理的几点建议
  1、加强信息沟通,做好登记管理。
  今后应由市局统一中税公司与各基层分局间每月数据的传递要求,及时对上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的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对原有已上税控收款机的情况由各税源管理科(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底数调查,并登记统一的《税控收款机企业日常管理台账》(附件1)。
  2、从严申报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加强税控收款机的管理必须从严申报管理,加大处罚力度,使得税控读卡申报管理能够尽快走上正规轨道。
  要从严对税控收款机申报读卡的辅导和处罚力度,各基层分局税源管理科要对所管理的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进行申报读卡的辅导,明确要求纳税人在每季未次月征期内到申报大厅税控机申报平台完成读卡申报工作,如未按期进行读卡申报的,要逐户填写《使用税控收款机企业未读卡申报情况调查表》(附件2),由税收管理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并区别不同情况依照《征管法》第25条和62条的规定严格进行处罚。
  3、制定详细办法,严把红冲关口。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控收款机开具红冲发票的管理办法,详细明确各种红冲情况的审批要求,对发生部分退货提出开具红冲发票申请的企业,要求各税源管理科税收管理员必须到实地对退货数量、单价、退库产品的购进时间、生产批号、有效期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填写统一格式的《使用税控装置企业开具红冲发票调查核实表》(附件3),严把红冲发票的开具关口。
  4、实现评估比对,加大监控力度。
  建立按季对申报数据进行评估比对制度,加大监控力度。每季申报读卡工作结束后,由管理科到税控操作平台取回读卡申报明细,并与CTAIS中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形成评估卷宗,对申报数据不符的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纳税评估有关规定处理。
  5、加强跟踪管理,完善工作流程。
  当前,无论停业、废业、转出等相关业务流程中,均未考虑到税控收款机的管理问题,造成目前税控平台操作系统中垃圾数据的存在:有些纳税人已经废业或转出,而税控平台中的数据没有及时进行删除和更新。今后要加强对使用税控收款机企业的跟踪管理,在设定停、废业及转出等相关征管流程时,明确使用税控收款机企业的办理方法和步骤,以完善现行的征管流程。
  另外,随着信息化步伐的加快,更多的企业已经采用了微机联网销售的办法,原来的单台式税控收款机已无法满足需要,因此要求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在销售网络上安装税控器,已成为加强税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的方向。
  以上是我个人对加强税控收款机管理的一些粗浅的想法,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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