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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新调整的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年06月11日 10:05 【字体:  】 【关闭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第四条“关于调整税目税率”第(四)项“调整白酒税率”规定如下: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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